日本東北地區的重建工作
在2011年3月11日發生東日本大地震後,日本政府在2012年迅速制訂財政預算方案,修訂法律和命令,並成立“重建小組”。重建期為10年,其中第一個5年(2011年-2015年)為“集中重建期”,該時期分配到資金25萬億日圓(約2500億美圓)。第二個5年(2016年-2020年)為“重建和振興期”,分配到資金6.5萬日圓(約650億美圓)。
受災地區的大部分基礎設施已經恢復。住房重建正在進行中。撤離人員人數從超過470,000減少到不足30,000。重建小組也致力於振興產業和生計,提供健康和生活支持。





